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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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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来源网站:桂林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广西桂林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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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十二届第6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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