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来源网站: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物流/运输海洋产业
发布机构:桂林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类别:产业规划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广西桂林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7-05-05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港口管理,维护港口的安全与经营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港口的建设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从事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港口,是指具有船舶进出、停泊、靠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驳运、储存等功能,具有相应的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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