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来源网站: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物流/运输海洋产业
发布机构:市交通局项目类别:产业规划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海南海口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3-08-08
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港口管理,维护港口的安全与经营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港口的建设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从事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港口,是指具有船舶进出、停泊、靠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驳运、储存等功能,具有相应的码头设施,由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组成的区域。  港口可以由一个或者多个港区组成。 

  第四条 国务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