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广西海洋局项目类别:招商引资产业规划产业转型/升级
所属地区:广西政策文号:国发〔2016〕18号
发布日期:2016-03-16
政策正文:

国发〔201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九省区(以下称内地九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统称“9+2”各方),拥有全国约五分之一的国土面积、三分之一的人口和三分之一以上的经济总量,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在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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