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已失效)

来源网站:东菀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旅游业
发布机构:东莞市政府办公室项目类别:产业规划产业申报/资助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政策文号:东府〔2016〕27号
发布日期:2016-04-05
政策正文:

东府〔2016〕27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东莞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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