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令(已失效)

来源网站:东菀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项目类别: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政策文号:第123号
发布日期:2012-06-14
政策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

《东莞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市 长 袁宝成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东莞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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