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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令(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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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令(已失效)
来源网站:东菀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房地产/建筑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项目类别:
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
政策文号:第130号
发布日期:2013-03-25
收藏
政策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
《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市 长 袁宝成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0日
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加大污水治理力度,促进污水处理产业化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和调整全市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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