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令(已失效)

来源网站:东菀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项目类别: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政策文号:第130号
发布日期:2013-03-25
政策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

《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市 长 袁宝成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0日

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加大污水治理力度,促进污水处理产业化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和调整全市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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