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7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5号公布 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保障现代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优化土地要素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区金平区、龙湖区出让及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