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来源网站: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物流/运输
发布机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0-09-16
政策正文:

(1996年11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发布,2004年8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修订,2020年6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31号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运输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市运政管理机关)为特区出租小汽车(以下简称出租车)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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