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3月30日
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高标准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善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