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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属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国资委〔2006〕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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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属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国资委〔2006〕163号)
来源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金融业
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
政策文号:深国资委〔2006〕163号
发布日期:200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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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各直管企业:
根据《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深发〔2005〕13号)的要求,现将我委研究制定的《深圳市属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三日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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