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国资委〔2007〕175号)

来源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深国资委〔2007〕175号
发布日期:2009-03-27
政策正文:

各直管企业:

  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规范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财务核销行为,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反映执行中有关情况和问题。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均应执行《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暂行规定》。改制企业资产损失核销仍执行《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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