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本市工业企业在深稳定发展,提质增效,按照《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下企业产值提升和企业梯度培育项目的申报、奖励以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项目实行自愿申报、政府审定、社会公示、绩效评价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