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工信规〔2023〕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本市工业企业在深稳定发展,提质增效,按照《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若干措施》(深府〔2022〕45号),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下企业产值提升和企业梯度培育项目的申报、奖励以及监督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