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协议采购检查操作规程

来源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
发布机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深府购〔2007〕35号
发布日期:2016-11-13
政策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协议采购检查工作,确保协议采购执行效果,特制定如下操作规程:

1.协议采购招标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应制定对现场履约检查工作计划,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保证三分之一工作时间到现场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各协议供应商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各项业务、供应商履约过程中是否有异常情形、是否及时上报各项数据和统计报表等。

3.不定期召开协议供应商会议或以其他方式,听取意见及建议;不定期召开采购单位会议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