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非深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深圳市教育局项目类别:资助申报资助公示人才认定/资助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深教规〔2021〕4号
发布日期:2021-11-16
政策正文: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非深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我局制定了《深圳市非深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5日

深圳市非深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

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非深户籍就业人员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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