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来源网站: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广州市人民政府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2-04-07
政策正文: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职能,确保行政权力事项规范有序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市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情况,市政府决定收回24项原调整由区实施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各区和市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调整交接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事项的承接部门、交接日期等内容。自交接之日起,各承接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原实施部门对在交接日期前已受理的申请,应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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