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来源网站: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广州市人民政府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1-31
政策正文: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市政府决定将187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区(含功能区,下同)实施,其中22项采取下放方式,165项采取委托方式;收回13项原调整由区实施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对于下放事项清单中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规后方可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作为实施主体的市有关部门应当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年内,依照法定立法程序提出修订相关法规的立项建议。

各区和市有关部门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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