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开平碉楼保护管理规定

来源网站: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广东省文化厅项目类别:项目招标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广东政策文号:文号2383
发布日期:2011-04-25
政策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6号公布

  《广东省开平碉楼保护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7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9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卢瑞华 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 为加强对开平碉楼的保护与管理,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开平市行政区域内申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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