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岳阳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汽车/配件
发布机构:岳阳市商务局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湖南岳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7-12-17
政策正文: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朱熔基

2001年6月16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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