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废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废止】
来源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节能环保
新能源汽车
汽车/配件
发布机构:消费促进司
项目类别:
项目认定/申报
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国家级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3-07-25
收藏
政策正文: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朱熔基 2001年6月16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废止】_相关附件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