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废止】

来源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汽车/配件
发布机构:消费促进司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3-07-25
政策正文: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朱熔基                          2001年6月16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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