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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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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来源网站: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湖南岳阳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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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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