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

来源网站: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农业/农产品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中国政府网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湖南岳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7-12-06
政策正文:
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七年十二月一日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