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

来源网站:九江市自然资源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农业/农产品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本网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江西九江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5-12-23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1号

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七年十二月一日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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