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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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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来源网站: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金融业
发布机构:市经信委
项目类别:
其他
所属地区:湖南岳阳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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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1993年11月26日国务院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第136号令发布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第二条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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