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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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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号)
来源网站: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物流/运输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类别:
项目认定/申报
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湖南株洲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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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本规定。”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上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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