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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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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号)
来源网站: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物流/运输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部
项目类别:
项目认定/申报
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内蒙古
政策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号
发布日期: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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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23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1年6月30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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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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