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网站: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省自然资源厅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湖南政策文号:湘国土资发〔2015〕40号
发布日期:2015-10-02
政策正文:

湘国土资发〔2015〕40号

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的公告》(2014年第29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集镇规划时,应严格按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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