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0号)

来源网站: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暂无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类别:暂无
所属地区:湖北武汉市政策文号:
发布日期:2017-09-13
政策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已于2017年5月17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 李小鹏  2017年5月23日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9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六条第三项修改为:“(三)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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