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来源网站:河南省教育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教育部项目类别: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河南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8-09-30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 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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