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办法

来源网站:河南省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河南省人民政府项目类别:人才认定/资助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河南政策文号:豫政〔1996〕5号
发布日期:2007-01-12
政策正文:
  第一条 为了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根据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第三条 评选特级教师的范围为:普通中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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