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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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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网站:河南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
公益慈善
所属地区:河南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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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2号
现发布《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部长 多吉才让
1997年4月1日
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抚恤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民政部门负责评残的对象是:
(一)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以前退出现役的军人;
(二)参战民兵民工、参加县级以上人武部门或预备役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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