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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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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
来源网站:九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传媒产业
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本网
项目类别:
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江西九江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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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标 题】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2004年6月18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3号发布) 【文 件 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3号 【颁布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日期】20040618 【实施日期】20040801 【正 文】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3号 《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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