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来源网站: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软件/信息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
发布机构:南昌市工信委项目类别:标准化
所属地区:江西南昌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0-12-24
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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