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来源网站: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软件/信息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标准化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10-14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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