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来源网站: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中央人民政府网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安徽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2-03-24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2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第三章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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