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来源网站:吉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吉林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5-03-04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七十七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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