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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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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安徽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省民政厅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安徽
政策文号: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国拥[2002]4号
发布日期:20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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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推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是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展,是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双拥模范城(县)是双拥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并经过一定程序命名的先进典型,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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