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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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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细则
来源网站:安徽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节能环保
现代服务业
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省民政厅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安徽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8-04-09
收藏
政策正文:
安徽省实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细则(安徽省双拥工作委员会皖拥[2007]4号,2007年4月10日印发)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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