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县(市、区)专利行政部门专利执法权的决定

来源网站:嘉兴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知识产权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市政策文号:嘉政办发〔2016〕39号
发布日期:2016-08-12
政策正文:
发布日期:2016-08-12 21:09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自2010年以来,我市各县(市、区)专利行政部门均已受市专利行政部门委托开展了本行政区域的专利行政执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已具备独立行使专利行政执法权的条件。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加大专利侵权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根据《浙江省专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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