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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有关政策(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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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有关政策(试行)的通知
来源网站:嘉兴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农业/农产品
房地产/建筑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项目类别:
资助申报
资助公示
扶贫脱贫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市
政策文号:嘉政发〔2021〕33号
发布日期:2022-01-18
收藏
政策正文:
发布日期:2022-01-18 09:10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浏览次数: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废止后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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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政发〔2021〕3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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