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
/
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
来源网站:宿迁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房地产/建筑
农业/农产品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
资助申报
公益慈善
扶贫脱贫
所属地区:江苏宿迁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07-01
收藏
政策正文:
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
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
宿政规发〔202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等文件规定,维护我市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依法确定社会保障对象
(一)确定保障对象。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被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下载pdf版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
2023-06-30
宿迁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
2022-07-26
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
2022-12-30
淮安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
2022-06-12
南京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3-09-22
宿迁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