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的规定

来源网站:上海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1994-06-24
政策正文:
(1994年6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行政监察,保证监察机关依法行使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国家其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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