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规定(试行)

来源网站:上海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
发布日期:2016-06-21
政策正文:
上海市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规定(试行)

(1986年8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16年6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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