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婚前保健工作规范(2009修订版)》的通知(失效)

来源网站: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
发布机构:上海市卫生局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沪卫疾妇〔2010〕015号
发布日期:2010-03-24
政策正文:
索取号发布时间发布机构文件编号备注AB83100002010002上海市卫生局沪卫疾妇〔2010〕015号各区县卫生局、有关单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卫生部关于印发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的通知》(卫基妇发〔2002〕14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婚前保健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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