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上海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的通知(有效)

来源网站: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生物/医药生命健康医疗器械
发布机构:上海市卫生局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标准化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沪卫妇儿(2000)6号
发布日期:2008-05-21
政策正文:
索取号发布时间发布机构文件编号备注AB81030022004006上海市卫生局沪卫妇儿(2000)6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区县妇幼保健所及有关医院:   根据《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的精神,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局   二OOO年五月八日

  上海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

  为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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