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网站:上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常规能源/电力节能环保新能源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资助公示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沪发改价管〔2021〕51号
发布日期:2021-10-25
政策正文: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上海电力交易中心: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

  本市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现行基准价0.4155元/千瓦时基础上上下浮动,原则上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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