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来源网站:上海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金融业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上海政策文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
发布日期:2007-01-20
政策正文:
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2007年1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公布 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正确、及时、公正地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其依法履行职责,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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