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长春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战略性新兴产业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长春市发改委项目类别:项目招标可研/立项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吉林长春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5-11-29
政策正文: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确认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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