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动调整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网站:沈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常规能源/电力节能环保新能源
发布机构:价格处项目类别:资助申报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4-11-21
政策正文:
一、起草依据

近年来,管道燃气上游气源价格持续上涨。为疏导燃气价格矛盾,依据《关于建立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沈发改发〔2018〕154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

二、主要内容

(一)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为3.98元/立方米;已实施煤改气项目用气价格为3.70元/立方米,其中对居民供热用气价格为3.66元/立方米。

(二)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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